南南合作金融中心獲得聯合國經社理事會「特別諮商地位」

南南合作金融中心

2017年4月27日,南南合作金融中心獲得正式通知,被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以下簡稱「經社理事會」)授予「特別諮商地位」。這是聯合國對南南合作金融中心的宗旨、機構能力和工作成績的高度肯定。獲得特別諮商地位的機構將可以參與聯合國經社理事會及其下屬機構、聯合國秘書處、基金以及其他機構的活動。


聯合國一直是政府間溝通合作的主要國際平台,近年來,聯合國的決策也逐步向非政府組織開放。今天,非政府組織不僅是聯合國會議與系統的觀察員,許多還扮演著積極的角色。《聯合國憲章》給予了非政府組織參與聯合國事務的機會,之後,經社理事會又出台了更多詳細規定。 


根據聯合國經社理事會1996/31號決議,非政府組織的諮商地位分三類:全面諮商地位、特別諮商地位和名冊諮商地位。「全面諮商地位」授予大型國際非政府組織,業務範圍覆蓋聯合國經社理事會及下屬機構的大部分議程;「特別諮商地位」授予在某一特定領域有專長的非政府組織;「名冊諮商地位」授予業務面較窄的組織。和大多數機構相同,南南合作金融中心獲得「特別諮商地位」。


擁有「特別諮商地位」的非政府組織,可派代表駐聯合國紐約總部、日內瓦和維也納辦事處,該代表可註冊參加聯合國活動及會議。根據專業領域,非政府組織可向經社理事會就有關議題,提交書面陳述或進行口頭陳述。非政府組織亦可瞭解聯合國經社理事會及其有關機構的臨時議程。


聯合國經社理事會委員會、其他附屬機構可向特別諮商機構進行諮詢,非政府組織也可向經社理事會提出諮詢。與此同時,具有「特別諮商地位」的非政府組織也要履行相關義務,包括遵守《聯合國憲章》宗旨、原則和議事規則,積極參與聯合國會議和活動,每四年向聯合國經社理事會提交工作報告等。


目前,全球大約有4500個非政府組織擁有聯合國經社理事會諮商地位,但中國卻只有50多間,且多為像「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等行業性強、業務範圍以中國內地為主的社團組織,較少有專注於國際合作、尤其是推進中國與其他發展中國家之間交流合作的專業機構。因為諮商地位在國際非政府組織發展中的權威性與公認性,成立剛三年的南南合作金融中心在獲得諮商地位後,將能在全球最大最有影響力的發聲平台-聯合國的架構下整合資源、分享經驗,以提供更好的服務,繼續推動國際合作與「一帶一路」建設,為實現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做出更大的貢獻。